刘凡出示家门被泼粪后他拍的照片。他说,每次他都报警,并拍照当证据。
海淀区八街坊西社区居委会主任称,老人独居,其子目前联系不到。永定路街道办事处残联负责人魏女士表示,他们只负责定期给这位老太太送药,对其的行为没有办法限制,只能报警。
“几乎每周都来砸门或泼粪”
刘凡家住海淀区金沟河路5号院。昨日下午,刘凡家的防盗门上、地上,均可见被泼的粪便,“没擦,等着警察来拍照。”刘凡说,昨日上午,楼下的一位老太太来到他们家门口,“开始在门上抹屎。”
“这一年来不下40次,还有砸门。”刘凡是2011年底买的这套房子,刚住进来两个月倒没发生什么,此后有一天,刘凡出差,家里只剩下已经怀孕的妻子。
“当时我正在睡觉,很大的砸门声把我吵醒了。”刘凡的妻子回忆,她从猫眼往外看,发现是一位老太太用拐杖砸门。
“因为害怕,我也没敢开门。”刘凡的妻子说,随后她报了警,“去居委会了解才知道,这位老太太是楼下的住户,患有幻听症精神病。”
“她说我们家在装修,也有时候说我们家有滴水声,冰箱也吵到她了。”刘凡说,买房以后,他家从来没有装修过。“但自从那次砸门以后,近一年来,几乎每周都会来砸门或者往门上泼粪便、痰。”
居委会称联系不到家属只能报警
刘凡说,报警后,永定路派出所民警联系了老太太的儿子,帮两方调解,并让居委会将被砸坏的门维修,“每一次我都报警,警察也没办法。”
八街坊西社区居委会主任代桂春证实上述情况。工作人员查询社区的备案记录后表示,这位老太太属于精神二级残疾。
“今年初,她来到居委会,往办公桌上泼屎,把门窗的玻璃砸碎,还把我给打伤了。”代桂春说,这位老太太目前自己居住,儿子在外面住,“刚开始还能联系到她儿子,后来就联系不上了。”
代桂春说,社区医院经常会给这位老太太送药,“没有监护人在,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按时吃。”
“我们也很无奈。”永定路街道办事处残联负责人魏女士说,整个街道有约600名精神病人,“那个社区有一名精防医生,他只负责给病人治疗。”往门上泼屎这事,只能去报警,“我们没权限制精神病人。”
永定路派出所片警阎先生证实,此前曾多次接到刘凡就该问题的报警电话,他一直在和刘凡沟通,但昨天没有接到报警。
昨日,记者多次拨打当事老太太儿子的手机,均无人接听。
专家观点
监护人不履行义务可起诉
北京精防研究所副所长郭红利说,精神病人的管理,应该由社区医疗机构、公安、民政、财政等多方一起负责,“医疗机构只负责医治等日常服务,公安部门要确保精神病人不伤害他人”,“其他机构对精神病人没有约束力,但公安机关有。”
郭红利认为,老太太的这种行为,已经属于伤害他人的行为,应该联系其监护人,将其送往医疗机构治疗。“如果她的监护人不履行义务,可以到法院起诉。”
郭红利说,如果老太太的儿子一直不出面,应该由当地的街道办事处出面,将老人送到医疗机构治疗。
追访
社区康复机构不足精神病人“出院难”
今年5月1日我国《精神卫生法》开始实施,至今已有6个多月,记者多地采访却发现,精神病人“出院难”问题依然普遍。不少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面临有家难回窘境,甚至成为医院“老赖”。
《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除非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行为,否则精神病人住院实施自愿原则,同时住院病人符合临床康复条件、且本人自愿出院时,应当予以出院。
在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妇儿一科,小黄已经住院将近十年。在这十年里,家属从来没来看过患精神疾病的她,最后甚至医院连家属都联系不上了。无处可去的小黄无奈成了医院的“老赖”。
医院妇儿一科主任陆爱益告诉记者,类似小黄的情况,“几乎每个科室都有”,少的科室3—5例,多的科室甚至达到20多例。按照临床康复标准,他们中不少人早已康复,只需按时服药就不会发病。除了小黄这种家属完全杳无音信的外,更多的是家属不愿意接他们回家,“有家难回”。
为何如此多的精神病人“有家难回”?专家认为,这与社区康复机构不足以及社会各界对精神病人的世界缺乏足够理解密切相关。
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罗国安认为,可以考虑在社区设立专门的精神疾病康复机构,或者在社区医院等设立精神疾病康复科室。
“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社区服务康复是国外普遍采取的做法,国内也有几个试点,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理卫生科教授孙华表示,在国外,精神疾病患者出院后,医院会将患者完整的档案、治疗的建议,汇交到社区,社区也有一套完整的机构和康复流程,由社区医疗服务人员跟家庭配合,不断地跟踪、观察、治疗,促进患者的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