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积金制度正遭遇尴尬的处境:缴存上,对于有钱的单位,比如国企,住房公积金有些时候,已然异变成了变相福利,而那些真正需要依赖公积金来买房的中低收入群体,却无法享受制度许诺的便利;提取和使用上,由于门槛太高,往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公积金躺在账户里贬值。初衷在于帮更多人“安居梦”的住房公积金,因此惹上了“劫贫济富”的嫌疑,广受诟病。
作为公民资产集纳的公共资金,其价值和意义,在于助力民生,给困扰民众的住房问题松绑。而在房价高企的当下,很多人没有能力买房,离退休又还早,住房公积金不能发挥应有的利用价值,就应该放宽民众自行支配和使用的权限。本质上而言,缴纳公积金的个人应该是对应的公积金份额的所有权持有者,凭什么这种所有权被禁锢?
目前,对于中低收入群体而言,有多少人有能力买房?又有多少人能够利用公积金?有学者指出“只有30%的人买房用到公积金”,那么其余的公积金呢?岂能任其沉睡下去?此时开放支取的门槛,对于缓解民生,也许正逢其时。
在利益博弈者的眼中,估计看不到这饥渴的民生,因此住房公积金的改革才一直悬而未决。而改革的迟滞,除了关切民生的态度缺失以外,更重要的恐怕还是附着在住房公积金之上的利益难以割舍。
公积金运行过程中的问题,经过这么些年的解析和发现,已经显而易见:资金归集难、资金运用无序、增值收益的法律归属和分配不明确不清楚、封闭运行造成资金短缺与闲置并存。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注定着各种利益的缠绕和复杂的博弈。而不透明轨道上的博弈,非但捆绑民生,还可能制造腐败的空间。2009年郴州爆出的“住房公积金第一案”,就是场很深刻的教训。
但凡改革,都需历经博弈。而博弈并不可怕,就怕博弈在不透明的环境里发生。作为在这场博弈中不可缺席的公众,甚至连起码的知情权都不能保证。这样的博弈,就不是正常的博弈,民生所期的改革,也就注定无法参与,只能在翘首期盼中默默感伤。
住房上的民生是个复杂的问题,而作为这个复杂问题上的重要一环,住房公积金的改革不能继续迟滞下去。就目前而言,在地方公积金提取范围松动的情境下,需要国家层面的整体推进。而在解决提取难、贷款难等浅层问题之后,则必须立足更加长远的改革,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兼顾公平,进而解决分配不公的深层次问题。不能因为利益博弈,捆绑民生,空留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