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国管公积金官网的通知中看到,本月18日起,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将会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最高额度内,综合考虑借款申请人的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还款能力、配偶缴存情况等因素,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
据北京装修网了解到,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调整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
业内分析认为,这对刚参加工作不久、缴纳基数较低的购房人来说是利好消息。
按照规定,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可贷款额度与账户额度直接相关。假设审批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的10倍,若职工个人账户中原有余额1万元,按照之前的规则,只能按2万元最低额度乘以10倍系数计算,可贷款20万元。
在此次调整后,即使账户余额只有1万元,却可以按照5万元最低额度乘以10倍系数计算,可贷款50万元。
其他调整:加大对职工购买首套房的贷款支持力度
自2015年2月9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且为首套自住住房的,比照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缴存状态,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实行贷款受理单 和限时办结制度
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受委托银行贷款经办网点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自受理单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因个人原因补充材料的时间)完成审批。
贷款进度可上网查询
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个人贷款查询”栏目,或受委托银行贷款经办网点试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查询贷款办理进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以审批结果为准。
追访:北京市管公积金 暂无调整计划
19日上午,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管公积金暂无相关调整计划。
记者随后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发现,市管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主要考虑申请人的家庭月收入、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等因素,与账户余额并没有直接关系。
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市管公积金能贷多少钱,主要看申请人的收入水平和月缴存额等,与账户余额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