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装修网了解到,北京直管公房政策一直是广大北京市民的优惠福利政策,而很多不法之人却看到了所谓的“商机”,各种违规现象层出不穷!
北京装修网昨天从东城区获悉,东城区目前正在开展直管公房转租转借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通过运用政策和法律手段,遏制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的行为。据统计,目前东城区范围内存在违规转租转借情况的承租人共计6933户。预计今年将完成3400余户的治理,2017年年底将全部完成整治。
现象:居民怨声载道
在东四街道朝阳门北小街101号,门框上贴有表明是直管公房的“绿三角”标号,狭窄的过道,两个成年人很难并肩前行。东城区房地一中心东四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北京装修网,这里住着12户人家,直管公房14间,其中3号房被承租人违规转租。
住在院中的居民说,被转租的房子是一户卖早点的,今年6月院里才新铺的防水砖,如今3个月不到已经油腻不堪。十来平米的屋子,里面住着四五个人,屋里没地方,就在过道里支炉子煮鸡蛋,邻居们对此怨声载道。
目前,东城区房地一中心东四分中心已向法院起诉该房承租人,通过法律手段制止其继续违规转租承租房。像这样违规转租转借的直管公房东四街道共有577户,目前清理整治完成266户。
后果:破坏四合院格局
东城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直管公房转租转借现象由来已久,造成转租转借的主要原因是承租直管公房租金低,转租利润大。此外,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外来流动人口多,导致住房需求量大。“私搭乱建、开墙打洞、违法经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不仅侵占了胡同的空地,有些还正在向空中发展,不但破坏了很多老北京传统的四合院格局,而且由于房屋毗连,布局不合理,也给直管公房管理、维修带来了极大困难,造成了房屋的安全隐患。”
措施:承租人需签保证书
目前,东城区已成立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东四街道和交道口街道作为清理整治的重点。街道房地中心管理员向违法违规转租转借承租人(承租单位)发放《告知书》限期自行整改,入户检查、政策告知、约谈承租人、采集证据等环节将严格依法进行。另外,为防止反弹回流,东城区采取日常检查和错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限期自行整改的承租人(承租单位)整改情况实时进行监督,要求整改完毕的承租人(承租单位)签署《保证书》,并将《保证书》存档备查。
截至目前,东城区累计已清理转租转借的直管公房1869户,占全年区政府要求清理违规直管公房任务的54%。
东城区还将对于逾期不改的承租人(承租单位)进行重点约谈;符合立案条件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收回房屋。
北京装修网告诉您,什么是直管公房:
直管公有住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公房有时也指拆迁后分到的房子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
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一、关于公产房的性质
所谓公产房,是我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第二种是单位自管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第三种公产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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