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推进已供地290万平方米共有产权住房和60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的建设,尽快形成市场供应;今年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5万套,完成棚户区改造2.36万户。北京装修网了解到,在24日的审议现场,作为“民生工程”的保障房成为不少市人大代表所关注的热点话题,提出了不少百姓关心的疑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答疑问,获悉了今年保障房的新计划和新亮点。
代表聚焦:
东西城能否有共有产权房?
马上就访:发展新区房源面向核心区配售
“有些老百姓收入较低,需要通过保障房来改变居住条件。”市人大代表、东城区龙潭街道工委书记在会上一连讲了不少身边居民的案例。她觉得,现在保障房建设力度更大了,品种也更多。
不过,由于东西城土地资源紧张,没有地方盖保障房,主要得靠外区调配。她建议,市级层面应加大力度协调其它区帮忙解决。“去年本市推出了共有产权房,东西城的老百姓也有这方面的需求。”她说。
近两年,本市明确保障房的分配“以区为主”,本区户籍优先,这也是为了进一步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但对于东西城这样土地资源紧张的区,又该如何解决呢?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疏解非首都功能总体要求,本市将从城市发展新区统筹调配共有产权住房房源面向核心区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
北京装修网了解到,其实就在几天前,昌平区绿海家园、中骏四季家园和翡萃家园三个共有产权房项目开放申购登记,3326套共有产权住房中特意拿出20%的房源面向东西城无房户配售。
同时,本市今年也会完善共有产权住房配套政策,推动政策精准落地,兼顾新市民住房需求,坚持“新北京人”专项分配长效机制。
代表聚焦:
配租效率期待继续提高
最新进展:公租房将实现即时配租
由于保障房申请申购需要社区方面提供相应材料,市人大代表、丰台区西罗园街道角门东里二社区居委会主任高淑芹常常会与保障房申请家庭有所联系。
结合着政府工作报告,她也替身边的这些家庭“发声”:保障房,尤其是公租房在配租上能否效率继续提升,缩短老百姓等待的时间。
给保障房“提速”,也是这几年相关部门一直努力的。从开工前到施工建设,再到后期分配,都在不断优化:为了能尽快开工建设,保障房项目已专门纳入“一会三函”办理流程等内容,简化审批手续;市住建委也在指导建设单位倒排开工计划,纳入计划项目建立台账式跟踪管理,对未按期开竣工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
而在未来的配租方面,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本市也正加快搭建全市保障房交易交换平台,实现公租房即时配租和共有产权房再上市信息发布。
市人大代表、北京保障房中心党委书记也透露,保障房中心目前正在积极搭建该平台。实施“即时配租”,能提高公租房的配租效率。
也有专家分析,如果让一些公开摇号后的剩余房源或者临时退租的房源“即时配租”,一些保障房家庭就可以到网站平台上挑选自己钟意的房源进行申请。这样一来,公租房也就从以前的“人等房”变成了“房等人”,有效避免出现更多空置房源。
代表聚焦:
保障房既要数量又要质量
权威回应:保障房小区将全面推广人脸识别
“提到保障房,老百姓其实打心眼里关心房子的品质!”市人大代表、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杨华直言,保障房应该既有数量,又有质量。
对于保障房的品质,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也介绍,本市今年将大力推行保障房装配式建筑,实现建筑产业从粗放式生产向产业化方向升级改造;同时,继续坚持全装修成品交房,推广试错样板间、工艺样板间、成品样板间“三个样板间”建设,完善预验房机制,满足居民对住房品质的要求;完善安置房、租赁住房等住房类型的技术标准,实现保障房建设标准化全覆盖。
在硬件配套上,今年也将全面推广人脸识别技术在保障房小区的应用,着力提升使用监管科技化水平。
据介绍,最近几年,北京保障房建设水准在不断提高。在保障房绿色建设方面,已经率先将新纳入保障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目前本市保障房全装配式建筑规模已达289万平方米,居全国首位。北京装修网还了解到,公租房也率先实施公租房建设与评价地方标准,去年北京市装配式建造公租房项目还获得了2017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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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北京保障房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申请条件:
1、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
2、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57万元及以下;
3、4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庭年收入在11.6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76万元及以下。
申请材料:
1、限价房申请表;
2、身份证的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住房证明;
6、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7、户口证明(集体户口需提供)。
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申请家庭情况应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4、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和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