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阶梯电价收费标准是多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
北京市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北京市郊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北京经济开发区销售电价表
一、北京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83分,北京市燃煤发电企业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598元(含税)。
二、北京市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42分,调整后有关电价标准如下: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在执行输配电价基础上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
2.对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执行。
3.峰谷电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10:00-15:00;18:00-21:00),平段(7:00-10:00;15:00-18: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夏季尖峰时段(7-8月11:00-13:00和16:00-17:00)。
4.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工业用电100千瓦及以上电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按照1-10千伏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