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雨得不到修缮,车辆停在小区里被撬物品丢失,电动车被偷监控却形同虚设……业主们认为物业公司不尽职,不交物业费,却都输了官司。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发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白皮书,由于举证能力不足,对服务标准认知有偏差,业主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对抗,结果往往不如人意。
白皮书上显示,去年,西城法院新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971件,是五年前的十倍。在近五年总计6527件纠纷中,98.6%都是物业公司因业主拒交物业费而起诉的。业主们不给钱的原因无一例外都认为物业公司的服务不达标。
法官介绍说,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物业服务标准的规定比较原则,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细致的合同条款来评价物业服务质量,业主和物业公司对服务标准认知的偏差是发生纠纷的根源。业主如果主张物业公司承担超过合同之外的义务,就难以得到支持。
业主在签订物业服务格式合同时常处于被动地位,难有发言权、修改权,一旦发生纠纷,维权手段很单一,大多都是靠拒交物业费来对抗,却很少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集体决策解聘物业等的方式来制衡物业公司。
虽然业主们的法律意识都提升不少,但举证能力还显不足,举证不力是败诉的主因。
法官表示,很多业主提交证据就是几张照片,一段视频,或是邻居的证人证言,但物业服务属于全天候服务,几张照片、一段视频只能反映一个时间点的情况,邻居的证言有可能涉及利害关系,采信力度较弱。如果能有持续拍摄取证,财产失窃时的报案记录,以及和物业人员沟通的录音、录像、回函等,证明力度将会更大。
北京装修网就给大家来个问答解决办法:
网友问:房屋漏水该不该找物业管理公司?本人家房屋漏水三年,多次找物业公司,至今没有维修,我可以赞不交物业费吗?
回答:不交物业费是你违约,按物业合同讲,你不占理。不知你家防水保修期过了没有?如果没过保修期,维修责任是保修单位,物业只帮你协调,物业协调工作做了没有。如果协调工作做了(书面证明,保修协调单),保修单位不给修,可以通过物业找开发商理论,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开发商。如果物业没有通知保修单位,那是物业就要承担责任。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物业公司。
如果保修期已过,直接投诉物业公司。不交物业费,不是办法。因为是你违约在先,而且将长期解决不了问题。并且将你家的某件事情需要物业公司出据证明时,你就麻烦了。
特别是,如果是在保修期内,你也报修了,虽然没有解决漏雨问题,只要物业也已告知保修单位了(有证据),物业起诉你,法院会判“你必须补交物业费,你家漏雨的问题另案起诉开发商”。
北京装修网了解到,具体来说,房屋漏雨问题是这样处理的:防水质保5年,管道2年,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开发商责任,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他们专管这事,再不行上法院告,不然拖过质保期就是自理!另外,质保期内同一地方维修两次修不好的,可自行找人来维修,费用开发商出。楼顶是公共使用的,过了质保期小的维修应该是楼上下分摊维修费用,大的维修如果能申请维修基金的话,不用说,申请不了,也是楼上下分摊。